第26章 第二诉求,判处黄教授死刑!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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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卧槽,什么情况?这白宇恒是不是脑子有病啊?这证据都这么直截了当的可以证明黄朱立是个畜生了。为什么他还可以这么堂而皇之地说自己申请审判长驳回沈煜的请求啊?”

“有点没看懂,这证据链都摆在桌子上了,他怎么敢的呀?”

“一看你们就是法盲吧,虽然说刚刚沈煜律师申请公开的这些证据的确能够证明,黄朱立在自己的教学生涯中犯了学术不端学术造假等等问题,但是沈煜所诉求的1200万的赔付款和除以500万的罚款是明显不合理的!”

“没错,沈煜所提出的第一诉求里面的关于黄教授要赔付给他12名硕博生的款项明显不合理,还有处以500万的罚款,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再者就算是最基本的开除,黄教授都是很困难的!”

“这话怎么说?为什么他有这么多的错误,开除他还是很困难?”

“因为黄教授属于事业单位人员啊,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只有几种情况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一是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要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在一年的时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汉东农业大学才有权解除他的聘用合同。

其二就是他的年度考核在连续两年的时间里被评为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的情况下,才会被解除聘用合同。

至于其他方面的特定情况,基本上都是违反了相应的刑法,或者是造成了很严重的责任事故,或者是严重的经济损失……”

“我擦,那要照你这么说的话,岂不是这黄教授没办法被开除,因为他所犯的基本上都是什么知识产权法或者是高等教育法,基本上属于是民事法典……”

“你可以这么简单的理解,黄教授能够接受到最严厉的惩罚,应该就是处以罚款或者说是责令停职,而不是被解除劳动合同……”

“怪不得都说要考编啊,这他妈也太离谱了!”

整个庭审现场的旁听习惯中,以及观看者直播的网民热议,关于白宇恒驳回沈煜的第一诉求的时候。

白宇恒也是举起了自己的手,叙述申请驳回沈煜律师的第一诉求的原因。

“审判长正如刚刚旁听席的旁听人员所言,我方当事人身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能够让他被开除公职的,只有旷工考核不合格,造成严重责任事故这几个原因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至于原告代理律师所诉求的1200万,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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